川合正伦(Masanori Kawai)是日本长岛大野常松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2011年开始从事和中国有关的业务◆◆,并在2011年担任长岛大野常松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代表。
“作为该公司代理人,我们希望可以推动日本民事再生程序裁定得到中国法院的承认◆★◆★。”川合正伦说★■。
★★“在中国拥有一定资产的日本企业数量庞大★★◆■◆■。◆★■◆■”川合正伦认为,这给日本的司法界和实务界带来了极大的信心。今后,在日本进入破产程序的债务人或其破产管理人拟处置中国境内的资产时又多了通过申请承认这一法律程序的途径,“我们也期待着,未来日本法院也会作出承认中国破产诉讼相关判决、裁定的决定,不断促进两国之间的经贸往来,见证上海营商环境的持续改善。”
该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上海的房产、股权、上市公司股票等资产。日本法院的破产裁定的效力无法当然及于这些中国境内的资产,而统筹处置两国境内资产对实现民事再生程序至关重要,也能使中国债权人在内的全体债权人公平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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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之间以往尚没有相互承认对方法院判决、裁定的先例,在跨境破产领域更是全新的探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副庭长黄贤华表示★◆,近年来,中国对跨境破产的重视度越来越高■★◆,取得了不少进展◆◆★■。该案是我国法院首次承认日本破产程序及日本监督委员做出的裁定。
2019年,从事货物贸易◆◆◆、投资等业务的一家日本公司陷入了财务困境后,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申请启动民事再生程序。日本东京地方法院作出了启动民事再生程序的裁定■■■◆,同时也作出了指定日本监督委员(日本破产管理人)的裁定。